低调人生 发表于 2009-10-13 16:08:24

回复 #216 bestfriend 的帖子

认错就好,没什么大不了的,其实我去年才知道盛名的,我还记得去年春运的时候,盛名把很多临客的价格都打成0的,其实知道就好,1034这个帖子本来就是个伪命题的,751是个不存在的价格,我算了也不是什么7折的价格,这不是后来还有人以1751的价格发了个帖子吗!再后来争的就跑题了,看看一些回帖,激起了我的好胜心,加入团战了!很难得,很少会这么表现了,说明我还不老,哈哈!从这个角度说还要谢谢兄弟的!

1034 发表于 2009-10-15 07:59:56

原帖由 clockgoing 于 2009-10-12 20:59 发表 http://bbs.ha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造成这样的后果你也有责任吧 从开始你就是用751元这个错误的价格作为宣传的重点的,显然在这个帖子里751和409效果相差千里
当然这是由于盛名的问题造成的,大家也没有责怪你,但是在已经知道正确价格的情况 ...

暗爽啥呀??????????????:lol :lol :lol 超级不爽

济南的大猫 发表于 2009-10-15 09:01:53

原帖由 bestfriend 于 2009-10-13 16:06 发表 http://bbs.ha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自以为是,我又没亲身体验过这趟车,如何知道它的准确实际票价?只能依靠其它材料。盛名在时刻表里面票价算是蛮准的,起码考虑了折扣票价,不像极品,全都是标准票价。
在我看来,只有证据确凿或证据明显占优的才能令我信服,或许这是法律科班出身的我的一个职业特点吧。别人的意见我当然听,但听得进的只有正确的意见。我的言语可能有时看起来比较过激,但并非扯淡。

错了就错了,爱与面子可以默认但而不主动公开认错,但美化错误就没什么必要了。

这些真是在玷污“法律科班出身”这个词。你完全是先对证据进行筛选,标准就是对自己有利的就信,对自己不利的就不信。还好大多数的法律工作者不是像你这样的。

看看你做的吧:

网友关于票价不是751的证言——不信;
铁路部门定价文件——不信;
贴出来的车票——不信;
盛名时刻表此前出过票价错误——忽略。

你所谓的明显占优的证据,只有一条,就是偏执的认为“盛名的=正确的”,况且人家盛名自己也没表示其票价全部准确。

只要观点正确,言语偏激到不要紧;观点本身就错误,再平和的语言也不能掩盖错误。

bestfriend 发表于 2009-10-16 15:52:32

回复 #223 济南的大猫 的帖子

1.他人的说法也是代表一种观点,需要证据来支撑,而不是说的人多了自己就成了“证言”;
2.铁路部门定价文件没看到,你拿出来看看?
3.在10.1之后的车票才能代表10.1之后的票价,看清楚。
4.此前的错误怎么了?是软件就会有bug,但起码盛名的票价是考虑折扣的,难道因为以前犯过错误就认定以后也是错的?
这个话题本不想再讨论了,以上回复仅针对大猫。

小穗儿 发表于 2009-10-24 22:51:43

原帖由 老百姓动车 于 2009-10-2 00:23 发表 http://bbs.ha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KTV在工作日的五个上午连唱4小时也才80元,而周末三个晚上唱一小时就是100元。但你会发现,纵使上午的价格是晚上的1/5,上午去唱的人也寥寥无几,而周末的晚上即使全价,也是爆满,去晚了就订不到包厢。
...

嗯,典型的二八原则,学市场营销的?

nflove 发表于 2013-4-8 12:14:16

坐飞机吧

swm69 发表于 2013-4-8 12:43:06

坐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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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调查:沈阳到上海,如果买不到卧铺,你会花751元坐动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