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13-1-16 21:36:29

吴莫愁地铁广告吓哭小孩 律师称违反《广告法》

  吓哭小孩的地铁惊悚海报。  “中国好声音”歌手吴莫愁在广州地铁站里的一则“惊悚”广告引来争议,5岁大的孩子被吓哭,有乘客要求撤走该广告。

  广告中,有吴莫愁大幅脸部特写照片,烈焰红唇极其夸张,网友“尹卓男”在微博中也称“吴莫愁惊现于沈阳地铁门上,吓了乘客一跳”。

  对此,广州地铁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该广告没有问题,符合国家《广告法》,并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程序。而律师叶悦周认为,广告含有恐怖的内容,因此违反了《广告法》。据《羊城晚报》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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