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 发表于 2013-11-25 14:25:10

别在这给北京人丢人了。我认识北京哥们,没一个你这样的。不过我倒是想送你一句话,做人渣,是需要勇气的。你勇气可嘉。我能知道你叫什么,自然能找到你的人。忠告你一句,不是所有人你都惹得起的。

martin 发表于 2013-11-25 14:26:17

本帖最后由 martin 于 2013-11-25 14:27 编辑

真的很离谱了,玩车玩到想找晦气,想找人把我做了,你真牛,不服不行,我玩车10多年了,算见识了北京车迷界的黑社会(京局男段)了。

新都车站 发表于 2013-11-25 19:21:19

假设这是一场庭审,我觉得现在的情况是这样:说了那么多,可谓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观点交换,或者直说就是辩论交锋。其实,可以建议交易中的关键人物——广州代看货车迷出来做个陈述。

新都车站 发表于 2013-11-25 19:27:51

看到中间人的陈述了,如果我是法官我会问证人一个问题,卖家陈述中说你说过买家“很挑剔,多次被经销纳入黑名单”,请证人正面回答,证人有无向卖家说过这句话或类似这个意思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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