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总的退票改签新规我的个人一点看法
当天没赶上火车的,不能死规定“只能改签到当日24点之前的”这一条。我认为应该这么规定:当天没赶上火车的,可以改签到你当日乘车时间后续24小时之内的车票(最晚包括你的乘车车次第二日的车票)。也就是说你当日乘车车次是13:00的,没赶上,那么可以改签到第二日13:00包括本次列车之前的车票。同理,如果是晚上23:30分的,可以改签到第二日23:30分之前的车票。不能死规定当日24:00之前。 不知道我这么说大家看懂吗?能同意我这个建议吗?同意的支持我支持,不然不同时间的票享受不同的退票待遇,不妥。 {:4_73:} 强列支持LZ这个方案,这样对于N多车站一天只有一趟车开往B地的人改签。现在的规定说可以改签当天24点前的车,可是一天只有一班车的,或者已经是开往目的地最后一班车的就是一条狗屁规定了 这个规定一定会被骂到废 希望他们会调整。 希望领导看我们这里个论坛 我始终坚持这种观点!
哎,对于重庆-拉萨,或者成都-拉萨这种隔日开的车,如果没赶上,按铁路规定就是废了。以前还可以改签到下一趟车。
12306挡不住黄牛,就拿普通旅客开刀。这是为哪般呢。。。 顶你!!!! 当然应该是这样
要不然对于23:50之后开车没赶上的就活该损失车票??
对于该区段只有隔日开的车,应允许开车后48+1小时内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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