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司机醉驾 ---------真的假的?!!
本帖最后由 忠诚 于 2015-2-22 19:13 编辑火车司机醉驾~~~~ 春运期间l2月18日14:07,客车KXXXX次(襄阳段机车HXD3C-XXXX襄阳车间值乘)于14:06运行到鲁山至平西站间上行线K254+486处防止轧人停于分相内请求救援,平西站DF7-5485救援,15:18区间开车,15:34到达平顶山西站,更换司机(襄阳段平顶山车间XXX、XXX)后于15:57开车(鲁山站公安人员上车了解情况时发现司机XXXX、XXXX醉酒)。司机由公安机关送往医院抽血化验并交由洛阳安监分室调查中。 这起发生在客车上的严重事件性质极其恶劣!望您立即安排机务处长、各机务段长连夜通知各运用车间、各派班室、各出勤点吸取教训,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加大过程控制和抽查力度,坚决杜绝班前和班中饮酒等严重两违问题!
除夕跑车喝酒一点不稀奇,没有探头的不说了,有探头的把探头关了,就胡吃海喝吧
反正笃定这天不会有人上车检查
要杜绝这种情况,退勤时候也要求吹一口气就行了——除了那种一跑一宿十几个小时的交路 司机饮酒确实不对。 你说这干就干吧,你别干虚脱了起不来床啊,干虚脱起不来床你别叫人来帮忙啊。
活JB该 neston 发表于 2015-2-24 02: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这干就干吧,你别干虚脱了起不来床啊,干虚脱起不来床你别叫人来帮忙啊。
活JB该
跟救援没关系
X人了警察肯定要找司机了解情况,没X人的话警察才不会来多管闲事,区间停车、救援那是铁路自己的事儿,和人家没关系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2-24 1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跟救援没关系
X人了警察肯定要找司机了解情况,没X人的话警察才不会来多管闲事,区间停车、救援那是铁路 ...
不是,我就讲个笑话。主要是那俩司机号称是自己叫人来救援,才被发现喝酒。。。。
是k1064吗?
这司机,唉 这下玩得有点大了,后果很严重。 这个得追究刑事责任吧。 黄鼠狼 发表于 2015-2-27 14: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得追究刑事责任吧。
那到不至于,但车是开不了了。
中国东方红 发表于 2015-2-28 1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到不至于,但车是开不了了。
不好说,人家家属告你个渎职你还真没辙
不过说实在话,还是看自己朝中有没有人
中国东方红 发表于 2015-2-28 1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到不至于,但车是开不了了。
醉酒开汽车都是刑事责任,这醉酒开火车还拉着一车旅客,罪过明显比醉酒开汽车更大啊。
黄鼠狼 发表于 2015-2-28 1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醉酒开汽车都是刑事责任,这醉酒开火车还拉着一车旅客,罪过明显比醉酒开汽车更大啊。
是不是醉不好说,只是酒后驾车而已
酒后开火车的危害远没有酒后开汽车大,因为火车的自动化程度相当高,对安全的保障往往是不依赖司机的
但如果是醉酒,假如司机发酒疯切除保护,故意开快车超速闯红灯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关键问题是,没有这个法,所以要起诉恐怕只有渎职靠谱,而且相关部门明显也要承担管理责任,因为司机开火车不是个人行为
醉酒开汽车可以把车开出路段、开翻、坠崖……醉酒开火车,只要起步,达到60-70KM/H后不再拨动速度拨盘也不会出轨,顶多看不到红绿黄灯,听不懂联控调度喊话,造成追尾或被追尾事故,是这样吧? 家住西客站 发表于 2015-3-1 14: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醉酒开汽车可以把车开出路段、开翻、坠崖……醉酒开火车,只要起步,达到60-70KM/H后不再拨动速度拨盘也不会 ...
不是,只要不切除LKJ保护,你爱弄啥弄啥,都不会出事,但下岗几乎是一定的
速度拨盘太秀了,比上次SS1的油门还秀,哈哈哈
这只是从技术层面说,另一方面,火车司机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瞭望线路,如果醉酒,一旦线路上有异常情况,那必然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只不过,这种出事的概率,比起酒后开汽车,简直低到不值一提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3-1 14: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只要不切除LKJ保护,你爱弄啥弄啥,都不会出事,但下岗几乎是一定的
速度拨盘太秀了,比上次SS1的 ...
好吧,调速手轮。没上过机车,问问不知道没见过的东西不可以么?
不知道定什么罪啊 黄鼠狼 发表于 2015-2-28 1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醉酒开汽车都是刑事责任,这醉酒开火车还拉着一车旅客,罪过明显比醉酒开汽车更大啊。
刑法遵循的是罪刑法定原则,要定他犯罪追究其刑责必须法有明文!不是谁自己感觉他有罪就有罪、感觉罪大就罪大的。这种想法实际上还是人治思维。
如果认为法律有疏漏、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以向国家立法机关书面提出。立法机关开会期间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必会期间向其常委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