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评价在设计已有的环保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减缓措施: ① 严格落实环保设计方案;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确保不在景区范围内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 ② 对景区范围内路基的防护措施应以植物措施为主;加强景观设计,过天钟山、化竹、剪溪坞、深澳、狄浦以及文昌果乡风情等景点路段,位于风景区外围控制地带的富阳站和淳安站站区范围,应结合景点规划特点,采取针对性景观绿化措施,使工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③ 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桥下被破坏的土地,减少水土流失,及时疏通水网,对桥梁下方、路基两侧土地进行绿化。 ④ 选取绿化防护植物种类时应优先选取本地种,进入外来种时应请植物检疫部门进行外来种入侵风险评估。 ⑤ 加强临时用地和永久用地的结合;工程材料、机械定置堆放,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行使,施工便道利用既有乡村道路,不得在植被较好的地区新建施工便道。 ⑥ 加强与规划部门的沟通,使铁路建设与景区的建设规划协调一致。 (2)原环评线位以隧道形式穿越石牛山省级森林公园。工程工程过石牛山省级森林公园段位于戴村西侧的地山区,山顶为人工马尾松林和毛竹林,坡脚为灌草丛,局部开发为茶园,受人为影响较大,野生动植物资源不丰富,工程建设对森林公园的影响不大。2010年2月,浙江省林业厅以浙林办便【2010】29号回函,同意本工程线路方案。工程变更后线位与石牛山省级森林公园的位置关系保持不变。 为将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评价在设计已有的环保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减缓措施: ① 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在工程用地红线范围之内进行;合理规划布置施工营地、取土弃土区以及物资运输路线,不得在森林公园范围内设置临时施工场所。 ② 落实隧道洞口植被防护措施,坡面配合路堑边坡的防护,选择适宜的树种、草种,达到防护工程、改善路况,绿化环境的目的,隧道洞顶回填后可采用植草及栽种灌木等措施美化,灌木采用自然式种植,洞门外露混凝土种植攀缘植物。 ③ 落实隧道的防排水设计,采用“防、排、堵、截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对于隧道穿过断裂带,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原则,达到堵水有效、防水可靠、经济合理的目的;为预防隧道施工渗水对水体的影响,应采用超前预注浆或开挖后径向注浆等措施对地下水进行截堵。 ④ 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表植被、疏通水网,对桥梁下方、路基两侧土地进行绿化,并加强景观设计,使工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避免使用大面积的浆砌片石混凝土防护;选取绿化防护植物种类时应优先选取本地种,进入外来种时应请植物检疫部门进行外来种入侵风险评估。 ⑤ 加强噪声防治对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 ⑥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的宣传,严禁施工人员采挖珍稀野生植物、猎杀野生动物。 (3)原环评阶段,本工程以路基形式经过下冯塘遗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通过的线路长度为84m;工程变更后线位与下冯塘遗址的位置关系保持不变。 工程过下冯塘遗址段与正在建设中的合福铁路并线,遗址区地表为农田覆盖,现场遗址不可见,地下文物情况不明了;杭黄铁路经过下冯塘遗址已经征得歙县人民政府的同意,工程建设前将依法开展地下文物勘探,本工程建设前,下冯塘遗址地下文物情况已探明并采取相应措施,不会对遗址造成太大影响。 为将工程建设对地下历史文化遗迹所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评价建议采取以下减缓措施: 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9日起施行),建设单位应按照地下文物的建设工程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定的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根据调查、勘探结果采取切实的文物保护方案,并制定必要的施工期文物保护方案。 ② 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新的地下出土文物,应立即停工,并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待有关部门和专家处理并同意后再行施工,以防文物损害,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③ 加强文物保护宣传,设置宣传牌,明确沿线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强调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增强施工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 ④ 预留地下文物勘探费。。 3.7.2.2 工程对沿线土地资源及农业生产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变更前,永久用地612.23hm2,主要为农用地(计288.16hm2,含基本农田约258.83hm2)和林草地(计219.95hm2,含生态公益林92.17hm2、国家级生态公益林38.24hm2);工程设计临时用地657.37hm2,占地类型以荒草地和低产田为主(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工程永久性地将使评价区粮食产量每年减少1584.88t;工程临时用地施工期4年将使评价区损失粮食3681.70t。 工程变更后,工程永久用地715.27hm2,仍然以耕地(计352.47 hm2,含基本农田约243.67hm2)和林草地(计245.15hm2,含生态公益林98.23hm2、国家级生态公益林40.36 hm2)为主;工程设计临时用地762.82hm2,占地类型仍以林草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工程永久性地将使评价区粮食产量每年减少1938.59t;工程临时用地施工期4年将使评价区损失粮食4272.29t。 本工程占地主要呈窄条带状均匀分布于沿线地区,线路横向影响范围极其狭窄,对整个评价范围而言,这种变化影响较小,不会使林地的模地地位发生改变,不会使沿线土地利用格局发生太大改变。 本工程变更前后均永久占用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工程建成后应对临时占地采取复耕,尽可能复耕为农田。 工程坚持对基本农田“占一补一”的原则对工程占用基本农田实施补偿,可减轻对基本农田的影响;评价建议下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方案,减少铁路与既有交通线路之间的夹心地,从而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保护沿线土地资源及农业生产。 工程设计采取逢河设桥、逢沟设涵的原则,一般地带排灌沟渠设置涵洞,其孔径以不压缩沟渠为原则设置,以确保原有沟渠、水库等水利设施不遭破坏。对部分因路基占用或破坏的既有农田灌溉设施或排洪沟渠均按原标准恢复。对工程占用的水利设施均以不低于原标准要求予以还建。 3.7.2.3 工程对沿线动植物资源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将造成路基、站场等永久占地内植被的永久性消失和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内植被的暂时性消失。由于这些植物种类均为区域内常见种,分布范围广,分布面积大,因此本工程建设不会造成评价区域植物种类的减少,更不会造成区域植物区系发生改变。 工程变更前,工程建设将会造成评价范围内生态系统生物量减少29595.19t,平均生产力下降13.51gC/(m2.a);工程变更后,工程建设将会造成评价范围内生态系统生物量减少35080.41t,平均生产力下降13.14gC/(m2.a),对沿线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不大。 评价范围内分布的2种珍稀保护植物均位于隧道上方,工程不直接占用,工程建设不会造成珍稀植物大面积的破坏或种类消失。 对于分布于原线路CK96+710(现线路CK98+110)右侧25m处的1株苦槠和分布于原线路CK107+200(现线路CK108+400)右侧25m和44m处的2株古樟树,施工扬尘和过往车辆意外碰撞对其影响较大;工程沿线分布其它9株古树距离线位较远,只要加强施工管理,不在树下及周边设置临时施工设置,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工程建设不会对其造成太大影响。 本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因铁路对生态环境的分割会对野生动物,尤其是两栖类和爬行类,产生阻隔影响。本工程设计大量采用桥梁方案,可基本满足线路两侧野生动物的通行要求,加上动物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不大。 本工程对蛙类、鸡形目鸟类等活动能力较差的保护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其生境的影响及阻隔效应,由于工程周边替代生境较多,因此他们不会因为生境的丧失而消亡,同时大量铁路桥涵的设置大大减缓了工程对它们的阻隔;鸢、普通鵟、赤腹鹰等鸟类飞翔能力较强,活动范围广,受工程的影响相对轻微,工程对其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人员可能对其捕杀;鸮类主要以鼠类为食,工程建设会造成人流的增加和鼠类的增多,会吸引他们在周边觅食,会增加其被人为猎杀的几率。总体而言,只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本工程建设不会对评价区国家级陆生野生保护动物产生太大影响。 为将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评价在设计已有的环保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减缓措施: a 加强野生珍稀保护植物科普宣传和环保教育,施工过程中如在施工范围内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分布,应及时将其移植,避免工程施工对它们的破坏。 b 在野外施工过程中若在施工范围内发现其它古树分布,应立即上报林业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c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防治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开山施炮等。 d 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防止动物生境污染。施工期间加强弃渣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如个人卫生、粪便和生活污水),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保护水生生物的物种多样性;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及对水土流失、水质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加强管理、减少污染。随着道路的修筑、绿化造林,山、水、林、鸟将构成新的景观。 e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对其进行猎捕。 3.7.2.4 水生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沿线所跨富春江、新安江等其他水域存在花鳗鲡、胭脂鱼共计2种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水工工程建设将对这些水生生物存在一定影响,为将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评价建议: ① 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车辆送城市垃圾场。在河流两侧施工营地设置生活污水生化处理设备,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其它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② 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部分施工用料若堆放在桥位附近,应在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工程建设中的弃土弃渣,要按照环保要求,对弃渣场进行防护。 ③ 在水中进行桥梁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及船舶和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应收集后和大桥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桥梁施工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抛入河流中。 ④ 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产卵期,加强鱼政管理,严格保护好现有鱼类资源。 ⑤ 编印宣传资料,向承包商、施工人员、船舶运输入员、工程管理人员等大桥建设有关人员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保护理念。 ⑥ 由于新安江大桥所在河段为进贤溪下游水域,为黄尾鲴和细鳞斜颌鲴通往上游产卵场和新安江水库的通道,工程设置有3个水中墩,水工工程建设对这两种鱼类的繁殖和生活会带来一定影响。为缓解工程建设所造成的影响,应该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控制施工,尽量避开这两种鱼类的产卵期4~6月;桥墩施工过程中应在钢护桶内安装泥浆泵,提升至两端陆地临时工场,或专用船舶运至岸边临时工场,严禁钻孔桩出渣排入水体中;临时工场应设置泥浆沉淀池、干化堆积场,使护壁泥浆与出渣分离,晰出的护壁泥浆循环使用,沉淀池出渣在干化池堆积场脱水;水中墩施工完毕后的围堰拆除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先将围堰中的泥浆清理完毕,再拆除围堰,避免围堰中的泥浆涌入水体对水源造成污染。 3.7.2.5 重点工程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桥梁工程 本工程旱桥主要为跨路或高差较大地段,旱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桥墩施工基坑出渣,压占了大量的土地,破坏了植被,尤其是灌木林和草丛,对某些动物如爬行类、兽类等生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减少了活动区域面积,但不会发生阻隔效应,不会影响动物的觅食、繁殖等一系列活动,影响较小。 本工程过河桥梁设计全部满足水上建筑物的布置和通航净空尺度要求,满足河道排洪、水利、通航方面的要求;桥梁水中墩台采用钢围堰施工,对水体底部的扰动和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 评价建议增加以下缓解措施: ① 进一步优化桥梁孔跨设计,尽量减少水中墩的数量。 ② 在施工期加强该段工程的施工监理和监督检查,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立施工营地和材料堆放场等一些临时设施,施工人员的居住可租用附近既有的房屋等,不再新建施工营地和材料堆放场。施工场地产生的的污水及垃圾严禁排入水源保护区的水域及陆域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有植被,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残留任何工程废料或设施,以保证施工期工程设施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降低至最低限度。 ③ 合理安排桥梁水中墩施工期,选择枯水期主河道桥梁墩台的施工,桥墩施工采用钢围堰施工,减少泥沙对工程所在水域的污染。施工结束后,要清除外围填筑土方,基坑弃土,保证水流的畅通。保持施工机械清洁,避免污染水体。 ④ 桥墩施工中挖出的淤泥、岩浆和废渣要用船运到岸边临时工场,临时工场设置沉淀池和干化堆积场,使护壁泥浆与出渣分离,浮土和沉淀池出渣在干化堆积场脱水,渗出水排入水体。干化后的弃土统一运至附近的弃土场。施工中严禁将施工废水、废渣倒入工程所在水域内。 ⑤ 对河岸采用浆砌片石护坡,防止由于壅水对河堤的冲刷。 ⑥ 建议工程跨越水源保护区桥面进行封闭,通过桥梁上的自然坡度将雨水排出保护区区域之外,避免直接排入水体。 ⑦ 加强桥梁结构形式的景观设计,使之与所在区域背景景观相协调。 (2)土石方工程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变更前,全线土石方共计4044.6×104m3,其中挖方3305.9×104m3,填方738.7×104m3,弃方总量2571.33×104m3,借方总量34.13×104m3。工程表土剥离量为176.8×104m3,施工结束后,按100%进行利用,主要用于边坡绿化、复耕。工程变更后,全线土石方共计4136.25×104 m3,其中挖方共计3402.17×104 m3,填方共计734.08×104 m3,弃方总量2603.82×104m3,借方总量38.17×104m3。工程表土剥离量为188.17×104m3,按100%进行利用。 本工程沿线地形特征复杂,土石方调配相对困难,而且路基填料要求严格,但是主体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土石方调配,尽可能减少取弃土临时用地,从源头上减少水土流失的产生。 为将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评价在设计已有的环保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减缓措施。 合理安排弃土流向,尽量使之资源化,建议将部分弃渣用于沿线城市建设的填方,如用于公路铺路和回填取土坑;加强土石方调配,在技术经济可行的条件下,加大土石方调配运距,尽量移挖作填;严禁乱取乱弃,尽量减少回填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精心组织施工,先后有序,后序施工点开挖的土方应作为选期施工点的回填土方,既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又可节约工时和资金;在水保方案中增加取土场坡面喷播植草防护68.71hm2、取土面栽植乔木61854株;弃土场坡面喷播植草防护152.45hm2、坡顶栽植乔木175632株,对取、弃土场进行全面防护。 施工便道、制存梁场、施工营地等大临工程的选址应避开河滩、谷口等存在地质安全隐患的区域,应有地质专业人员共同参与选址。 3.7.2.6 视觉景观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沿线的土地利用格局,其路基、桥梁、站场和取弃土场等均对沿线视觉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评价在设计中已经采取的缓解措施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当地人文社会,历史文化以及自然景观特征,补充以下措施和建议: ① 桥梁视觉景观。 对位于与城市主干道相交路段的桥梁,可将墩台、立柱等壁面处理光滑,还可运用隐蔽法对其进行适当的修饰,如对其表面贴附别的面材,用这些面材的色泽、质感来控制视觉印象,以获得美观效果;同时可充分利用桥下空间进行绿化、美化,利用植被的融合作用,将桥梁与周边自然风光相协调,可种植耐荫植物,在桥墩周边种植爬墙虎等攀缘植物,形成生机盎然、充实多姿的立体绿化景观。 ② 隧道洞门视觉景观。 在贯彻早进晚出、环保洞门设计原则的基础上,施工完成后,隧道洞口边、仰坡及植被遭到破坏的地方恢复植被。同时,设计中应加强洞口开挖坡面的绿化恢复设计,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采用植物防护措施,选择适宜的树种、草种,达到防护工程、改善路况,绿化环境、美化景观的目的。 ③ 站场视觉景观。 车站设计充分考虑了景观效应。 ④ 路基(堑)视觉景观。 采用边坡植草绿化,绿化草种应选择根部发达,茎叶低矮、具有抗逆性好、适应性强、耐贫瘠和伏旱高温、生长能力强的多年生草种,景观上尽量与沿途自然环境相适应。针对不同的边坡坡率、当地气候和地质条件,选择能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粗放型草灌植物,恢复开挖边坡的绿化,减少后期的养护。 ⑤ 取弃土场视觉景观。 施工结束后,应对取弃土场进行土地复垦,恢复植被或耕种,逐步消除因取土开凿岩石或弃土弃渣造成与周边景观不相谐调,植被破坏等不良景观效果。 3.7.2.7 水土流失影响及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611182 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580256t,其中工程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482121t,占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总量的78.8%,因此工程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时段。 评价在设计中已经采取的缓解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和建议: ① 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在满足施工进度前提下,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期,并缩短土石方堆置时间; ② 土石方开挖与填筑必须严格限制在征地范围内; ③ 土石方分段施工、分段及时防护,随挖、随填、随运、随夯,不留松土; ④ 加强施工期监控与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合理组织施工。 ⑤ 施工场地选址时,应满足就近施工的原则;在城市建成区,施工场地两侧应设置3~4m高的硬质栅栏进行挡护;施工过程中,场地内应勤撒水,防治扬尘;施工结束后首先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建筑垃圾,地面硬化或绿化;注意加强场区内的绿化和临时堆土的防护。 ⑥ 施工中应加强弃渣防治和运输车辆管理,工程弃渣应交由地方渣土办统一处理,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4 结 论 杭黄铁路为《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中的规划线路,建设杭州至黄山铁路,可以大幅提高区域交通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构筑起名城(杭州)、名江(富春江)、名湖(千岛湖)、名山(黄山)等著名风景旅游景点的黄金旅游线。杭黄铁路的建设是区域整合旅游资源、拓展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产业大发展的需要;是加强长三角经济辐射、带动皖南经济发展,减少城乡差距,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区域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本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但工程建设同时又将对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水、声环境、振动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的不利影响,由于设计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本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和建议,只要这些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同时加强监控管理,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本工程符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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